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

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



现行税表(工资、薪金所得适用)

个税的免征额是3500元, 超过3500元的部分分级计税

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(%) 速算扣除数
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
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
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
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
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
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
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

个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

生活中我们计算工资缴多少税的公式:
个税税额 = (工资全额五险一金3500) X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

  • 速算扣除数的来历

若我们应上税的钱是6000块,则
第一阶梯缴满, 应缴纳: (1500 - 0) X 3% = 45
第二阶梯缴满, 应缴纳: (4500 - 1500) X 10% = 3000 X 10% = 300
第三阶梯缴部分, 应缴纳: (6000 - 4500) = 1500 X 20% = 300
一共缴纳: 45 + 300 + 300 = 645
为了算的更快, 每一阶梯缴满应该缴的钱是一样的, 我们直接用6000全部适用第三阶梯的税率, 即6000 X 20% = 1200
这样前两阶梯缴满总共多算了555元, 即如果直接用6000乘以第三阶梯的税率,应该扣除555元


年终奖计税方法

如果得了10万年终奖, 难道要适用第七级45%的税率吗? 当然不是了!

年终奖的计税办法是:

  1. 年终奖/12个月, 确定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。
  2. 个人所得税 = 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 X 适用税率 - 速算扣除数

如果发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不够3500, 则先用年终奖补足3500, 剩下的为应纳税所得额

年终奖雷区

工资是按照超额累积计税的,没啥坑, 但是年终奖会存在一些雷区

假设某人月收入在3500以上;
若年终奖为18000, 找税率和速扣数: 18000/12=1500, 对应的是3%, 应交个税18000*3%=540,
税后收入为18000-540=17460元;
若年终奖为18001, 找税率和速扣数: 18001/12=1500.08, 对应的是10%速扣105, 应交个税18001*10%-105=1695.1,
税后收入为18001-1695.1=16305.9元;
收入多1元,税后收入就少了1154.1元的现象出现了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坑?

因为年终奖再找税率的时候是平均到每个月找的, 但是找到之后算税是直接用总额算的
还是上面那个18001,如果不是直接用总额算,而是分摊到每个月算,应该这样算:
(18001 / 12 * 10%-105) * 1218001 * 10% -105 * 12= 540.1
而国税总局的公式是: 18001 * 10% -105 = 1695.1
这没办法,规定的,只能算下别掉到类似的坑里,合理避税了
下面就是这些雷区:

下限 上限
18,000 19,283.33
54,000 60,187.50
108,000 114,600.00
420,000 447,500.00
660,000 706,538.46
960,000 1,120,000.00

如果你的收入不幸在这些坑里,就拿这个区间的下限数字作为你的奖金吧

如上关于计税的知识,来自知乎程天蓝的回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