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
个税的免征额是3500元, 超过3500元的部分分级计税
级数 | 应纳税所得额 | 税率(%) | 速算扣除数 |
---|---|---|---|
1 | 不超过1500元的 | 3 | 0 |
2 |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| 10 | 105 |
3 |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| 20 | 555 |
4 |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| 25 | 1005 |
5 |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| 30 | 2755 |
6 |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| 35 | 5505 |
7 |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| 45 | 13505 |
个税税额
= 应纳税所得额
X 适用税率
- 速算扣除数
生活中我们计算工资缴多少税的公式:
个税税额
= (工资全额
- 五险一金
- 3500
) X 适用税率
- 速算扣除数
若我们应上税的钱是6000块,则
第一阶梯缴满, 应缴纳: (1500 - 0) X 3% = 45
第二阶梯缴满, 应缴纳: (4500 - 1500) X 10% = 3000 X 10% = 300
第三阶梯缴部分, 应缴纳: (6000 - 4500) = 1500 X 20% = 300
一共缴纳: 45 + 300 + 300 = 645
为了算的更快, 每一阶梯缴满应该缴的钱是一样的, 我们直接用6000全部适用第三阶梯的税率, 即6000 X 20% = 1200
这样前两阶梯缴满总共多算了555元, 即如果直接用6000乘以第三阶梯的税率,应该扣除555元
如果得了10万年终奖, 难道要适用第七级45%的税率吗? 当然不是了!
年终奖的计税办法是:
个人所得税
= 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
X 适用税率
- 速算扣除数
如果发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不够3500, 则先用年终奖补足3500, 剩下的为应纳税所得额
工资是按照超额累积计税的,没啥坑, 但是年终奖会存在一些雷区
假设某人月收入在3500以上;
若年终奖为18000, 找税率和速扣数: 18000/12=1500
, 对应的是3%
, 应交个税18000*3%=540
,
税后收入为18000-540=17460
元;
若年终奖为18001, 找税率和速扣数: 18001/12=1500.08
, 对应的是10%
和速扣105
, 应交个税18001*10%-105=1695.1
,
税后收入为18001-1695.1=16305.9
元;
收入多1元,税后收入就少了1154.1元的现象出现了
因为年终奖再找税率的时候是平均到每个月找的, 但是找到之后算税是直接用总额算的
还是上面那个18001,如果不是直接用总额算,而是分摊到每个月算,应该这样算:
(18001 / 12 * 10%-105) * 12
= 18001 * 10% -105 * 12
= 540.1
而国税总局的公式是: 18001 * 10% -105
= 1695.1
这没办法,规定的,只能算下别掉到类似的坑里,合理避税了
下面就是这些雷区:
下限 | 上限 |
---|---|
18,000 | 19,283.33 |
54,000 | 60,187.50 |
108,000 | 114,600.00 |
420,000 | 447,500.00 |
660,000 | 706,538.46 |
960,000 | 1,120,000.00 |
如果你的收入不幸在这些坑里,就拿这个区间的下限数字作为你的奖金吧
如上关于计税的知识,来自知乎程天蓝的回答